【清華盃】申請補發參賽證明注意事項

申請補發頁面

忘記下載參賽證明了?好緊張好緊張,不過先等等!近來主辦單位收到許多不予補發的申請,先一起把注意事項看清楚:

※若需申請非近三年成績者,請先致電主辦單位確認是否可申請。

※參賽學生報名卻未到考,或筆試當日身份不符規定視同未到考者,依本競賽規定,原已不符發予參賽證明之資格,請勿提出申請,不予補發。

※不符規定、無法補發仍提出申請者(如未得獎申請補發獎狀)提出申請書並簽具姓名時,即為同意主辦單位將不予補發及退費

 

除此之外,只有初賽獲得個人成績優良、個人銅牌、個人銀牌、個人金牌的考生有初賽獎狀、才可申請初賽獎狀補發」,(獲獎依據請詳閱簡章)

因此,若先前未收到獎狀、就沒有獎狀。

 

若不符資格卻申請者,將依申請書上聲明事項,不予補發及退費務必注意再注意!!

若想確認是否可補發,可先寄信至:chemtest@my.nthu.edu.tw,或致電主辦單位確認,避免花了錢寄信,不僅造成主辦單位困擾之外,也無法補發喔!

【主旨】姓名-第__屆清華盃參賽證明補發確認

【內文】(請詳述欲詢問之事項,並應含以下資訊)

1. 參加第幾屆清華盃

2. 姓名

3. 高中

4. 身分證字號